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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受理农村建房申请和严查农村擅自建房的通告
  • 2020-05-08 10: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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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农村无序擅自建房、占用耕地乱象,保障国家农地安全、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出台前全面叫停农村建房。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统筹兼顾、疏堵结合”原则,我县将研究出台《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并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为引导农村村民有序规范建房提供政策指引。各相关单位、各镇(场、经济开发区)在《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未出台之前,一律暂停全县农村建房的申请、审批和建设。

  二、严厉查处农村无序建房行为。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近期,我县将对无序建房、占用耕地建房等现象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各镇(场、经济开发区)要对辖区内农村建房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拉网式的清理、检查、整治。对正在进行占用或者破坏基本农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物、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未经批准和未按规划建房的要立即下达停工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完毕。在法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县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全县农村擅自违法违规新建住房。违者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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