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2025年度海丰县河道河砂禁采区、禁采期划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供水、交通、通讯等设施的安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海丰县河道管理的实际,现就海丰县河道河砂禁采区、禁采期划定予以公告:
一、禁采区:全县境内河道(水库)均为2025年度河砂禁采区(其中黄江跃进桥至西闸河段为临时禁采区)。
二、禁采期:禁采区全年为禁采期。
三、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严禁无证采砂,严禁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禁采期开采河砂。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管电话:0660-6851068。
海丰县水务局
2024年11月2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