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等三个项目信息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由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开展“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深汕大道)、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星湖片区首开区市政道路)”,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拟对上述三个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拟帮扶协作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止)。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海丰县人民政府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收信地址: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件电子邮箱:a6600049@163.com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项目)等三个项目信息表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