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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加强为超强台风级,并逐渐趋向我县沿海,将给我县带来严重的风雨浪潮影响。根据《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9月22日14时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超强台风正面登陆我县的最不利情况,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全面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彻底转移受威胁群众,提前向台风严重影响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应急通信设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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