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致全县市民的一封信
  • 2025-09-22 23:01
  • 来源: 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预测,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正逐渐向我县沿海逼近,预计将于9月22日夜间至24日白天对我县造成严重影响。此次台风强度大、范围广、雨势强,可能伴随强风、暴雨和风暴潮,极易引发城乡内涝、山体滑坡、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三防指挥部特向全县市民发出如下提醒和呼吁:

  一、密切关注预警信息。请广大市民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关注台风“桦加沙”的最新动态、预警信息以及县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各项指令和防范通知。切勿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二、尽量避免外出活动。台风影响期间,全县在23日至24日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请全体市民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三、做好居家安全防范。请及时检查并加固门窗、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遮阳棚等室外设施,防止被大风刮落伤人毁物。提前准备应急物资,如手电筒、充电宝、饮用水、食物、常用药品等,以备不时之需。居住在低洼地段、危旧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的市民,请及时投亲靠友或提前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如需协助,请主动联系所在镇、村(社区)工作人员。

  四、远离高风险区域。台风影响期间,海上风浪将显著增强,沿海地区及临山涉水景区、户外野营地等区域风险极高。请大家切勿前往这些区域游玩,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出海观光,坚决避免因冒险行为危及生命安全。

  五、清理易飞散杂物。请大家主动清理自建房楼顶、房前屋后的各类易被强风吹散的杂物,如塑料棚、广告牌碎片、废旧物品等;对堆放的建设材料、木材等进行归整和加固,避免这些物品在强风作用下被吹飞,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远离高空构筑物。台风期间,户外广告牌、外脚手架、塔吊等高空构筑物存在坍塌风险,请大家切勿靠近。同时,不要随意打开紧闭的门窗,也不要在台风来临时接近窗户,防止强风震破玻璃导致人员受伤。

  七、船舶做好避风措施。所有渔船需立即回港避风,渔排上的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上岸避险;其他各类船舶应迅速驶离危险海域,或前往指定的港口(锚地)避风。在港(含避风锚地)的船舶,要严格落实加固措施,检查锚链、缆绳等设备,防止船舶出现走锚、搁浅和碰撞等情况。

  八、台风解除后谨慎返回。台风信号正式解除后,大家不要急于返回撤离地区,需在相关部门宣布该区域为安全地区后,方可有序返回。返回过程中,要遵守各项规定,不涉足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区域和未知区域,避免因次生灾害造成伤害。

  广大市民朋友们,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面对超强台风“桦加沙”,让我们携手并肩、科学防范,严格遵照以上防范措施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和生命安全。


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