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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防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及其带来的强降雨影响趋于结束,全县江河水情总体平稳。根据《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9月25日9时结束防风应急响应。
近期我县接连遭受“米娜”“桦加沙”两个台风袭击,风雨浪潮持续叠加影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升高,并导致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及房屋等设施受损。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警惕灾害滞后性影响,妥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风险研判,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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