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五一”假期期间无人机禁飞的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确保海丰“星光筑梦 活力海丰”—2026“五一”劳动节无人机光影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禁飞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禁飞时间:
无人机表演时间:2026年5月1日(农历三月十五)19:30--20:30
禁飞区域:
莲花村委温厝村足球场及周边区域,以现场实际管控范围为准。
禁飞原因:
在人员密集的活动期间,无人机飞行可能对现场群众安全造成威胁,也可能干扰活动的正常秩序,引发安全事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在禁飞区域内使用无人机,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勿在禁飞时段和区域内放飞无人机。
感谢您对“星光筑梦 活力海丰”无人机光影活动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粤公网安备 441521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