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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名单的通知》(汕退役军人函〔2026〕22号)文件精神,海丰县2026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共7名(返乡原籍安置)。安置方式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排序选岗安置工作,同等分数的人员进行现场抽签定先后顺序。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或优抚安置就业创业股反映。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理,举报或反映情况必须实名通过来人来信方式进行,不接受匿名举报或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七天:2026年5月28日至6月4日。
联系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0660-6286833
优抚安置就业创业股:0660-6692561
公示名单:
2026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退役士兵(公示顺序按初步认定分数排序)。
1、黄达文,男,海丰县附城镇人,201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91.85分。
2、周文彬,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09年12月至2025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61.3分。
3、曾庆相,男,海丰县赤坑镇人,201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60分。
4、陈广逍,男,海丰县附城镇人,201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8.6分。
5、高茂林,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1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47.3分。
6、黎友林,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1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39分。
7、曾锦峰,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13年9月至2025年9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38分。
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7名退役士兵予以公示。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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