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公 告
编号:2026JA3818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不成立的,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1日
附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单位: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海丰县陶河镇雅卿村新乡组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土地所有权
海丰县陶河镇雅卿村
441521108014JA30402W00000000
28.94
农用地
/
2
海丰县陶河镇陶新村祯祥组集体经济组织
海丰县陶河镇陶新村
441521108004JA00609W00000000
139
3
441521108004JA00610W0000000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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