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海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 2026-10-15 19:53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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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全年开放,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抓紧参保缴费。

  一、参保条件

  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非在校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社保的人员。

  二、缴费档次

  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9个档次。选择6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政府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助,选择600元以上档次的,政府每年给予60元缴费补助,缴费补助直接拨付参保人城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除个人缴费外,参保人亲属还可以资助每年最高不超4800元的缴费金额。缴费档次可以进行调整,2026年度尚未缴费的,可以在“粤税通”小程序选择相应的档次后再进行缴费。

  三、参保缴费途径

  1、参保途径:线下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到镇(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或线上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

  2、缴费途径:线下可在户籍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缴费,或线上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可代他人缴费)。

  四、政策要点:

  1、2012年7月1日,我县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时,我县户籍年满60周岁、未领取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我县户籍1967年6月30日(含)之前出世、未领取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的情形,可一次性趸缴后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

  2、1967年7月1日后出生人员,须逐年缴费,若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无法领取养老金,须逐年缴费满15年才可申领养老金,若到65周岁缴费不满15年,可一次性趸缴后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

  3、符合参保条件现40周岁左右的人员,须现在开始参保并按年缴费,否则到60周岁时,因缴费年限不满15年,将无法按时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享受不到养老待遇。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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