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加海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医疗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普惠全民、惠及万家,是为人民群众抵御疾病风险、守护家庭幸福的坚实屏障。《医疗保障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现实生活中,疾病意外难以预料,实际例子里,一次住院、一场大病,往往给普通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城乡居民医保以小额缴费换取充分保障,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当前,海丰县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避免因断保、漏保影响个人医保待遇,请广大市民朋友在集中征缴窗口期及时依法参保缴费。相关事宜敬请您关注:
缴费标准:政策护航,早参早安心
汕尾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户籍无门槛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一)具有海丰县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保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二)在本县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范围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三)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以及在我县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四)本地及异地新生儿。
注意:先参保,后缴费。
上年度已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集中征缴期直接缴费即可;中职技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办理参保登记。
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本地户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证明、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多元便捷,服务更贴心
除按规定由身份认定地统一资助参保的救助对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代收代缴的学生群体外,其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方式支持本人缴费和代他人缴费。
(一)线上缴费:1.通过下列微信小程序搜索办理:粤医保→城乡居民在线缴费,粤税通/粤省事→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善美村居→医保征缴;2.支付宝APP搜索“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办理。

温馨提示:1.填报信息时请正确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2.职工医保参保人已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近亲属、使用个账余额代近亲属缴费的,缴费时请选择“医保个账”支付,支付完成后将在每月倒数第3个工作日清缴到账;3.缴费过程中请确保网络信号通畅,如出现暂停、退出、信号中断等情况,缴费信息可能被锁定导致无法操作,请等待30分钟后重新缴费。
(二)线下缴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下列地点办理:1.办税服务厅,镇(街)、村(居)委会办事处;2.在政务自助服务大厅,通过“粤智助”一体机“我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清缴”功能自助操作缴费。
(三)签约扣费:通过税务部门办理城乡居民社保费委托扣费签约,签约后由税务部门定期发起扣款。(线上办理渠道: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
特别提醒:中途断保,待遇须等待
国家建立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一)连续参保更有保障: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3800元;当年没用到医保统筹基金,次年限额也会自动累加,为个人健康储备更多保障。
(二)断保影响待遇享受:自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中途断保人员,重新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每多断保1年,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等待期也要至少6个月)。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全员依法参保,全家安心;及时缴费,保障全年。让我们携手托举健康保障,共筑健康防线,共享医保福祉!了解更多本地医保资讯,请关注“汕尾医保”微信公众号。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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