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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 2020-07-03 15:14
  • 来源: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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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和《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丰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批复》(海机编〔2019〕31号)规定,现因工作需要,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名,作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文件规定,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并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核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保密观念和责任心强;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熟悉计算机操作;

  2.熟悉公文格式;

  3.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 报名地点: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6742183。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 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的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相片背面请写上考生个人姓名)。

  5. 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本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聘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二)考试

  1. 计算机实操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计算机实操测试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操作能力主要为“Word”和“Excel”的实操测试,文字写作能力主要为公文写作和排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面试对象

  按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面试对象,若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进行综合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1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4)面试题目

  面试题目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责任合同。

  (5)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共5名,赤坑镇人民政府2名及第三方考试机构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质的3名人员组成。进入考场的5名考官组成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产生。

  (6)评分标准

  参照公务员面试评分标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名次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中共赤坑镇委组织部门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政审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初定人选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府聘员管理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与所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位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招考招聘职位。

  (四)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县赤坑镇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咨询,电话:0660-6742183。

  (五)监督电话:0660-6892178(县人社局)


  附件1: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聘员报名表

  附件2: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聘员岗位表

  附件3: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面试考核评分表

  附件4: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聘员招录表

  附件5: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招录人员审批表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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