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大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构建包括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和快保护格局,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提升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1〕9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海丰县司法局审核备案,决定成立“海丰县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陈小雄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一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黄文旭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成 员:罗孝特 县委宣传部新出股副股长
戴美萍 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股股长
刘道松 县林业局林科所九级职员
李利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队办事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我县范围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日常工作;
2.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流程和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宣传工作;
4.做好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咨询工作。
三、办公地点
海丰县海城镇云峰路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内消委会
四、受理范围
调委会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知识产权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调委会不受理调解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责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丰县司法局
海丰县版权局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丰县林业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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