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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公告
  • 2022-09-02 17:46
  • 来源: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公   

  编号:202216J095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不成立的,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02日    


  附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单位:公顷)

用途

备注

1

海丰县梅陇镇银液村经济联合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海丰县梅陇镇银液村

441521109002JA10024W00000000

1.8794

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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