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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海府函〔2025〕37号
刘冬芹等代表:
您几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海丰县天星湖园区建设一所公办高中学校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各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我县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公办学位供给,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我县拟实施海丰县深汕合作拓展区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约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500平方米,涵盖教学区(含教学楼、实验楼等)、生活区(行政楼、宿舍楼等)及运动区(体育馆、标准运动场等),办学规模为72个教学班、3600名学生。
二、主要推进情况
1、2025年3月3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海丰县深汕合作拓展区普通高中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5793.47万元。同时,该项目已申请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2、2025年6月24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
专题协调会,明确项目选址及规模,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在规划中预留约15-1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
三、下来工作计划
加快征地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尽早开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海丰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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