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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住建局关于海丰县九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8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 2021-03-04 16:51
  • 来源: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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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既有住宅小区的现状。我县2000年前建造的小区(小高层)大多数没有电梯,据调研分析,我县有不少多层住宅是可以加装电梯的,但目前还面临几个问题:一是来自政府层面的因素。加装电梯,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共同参与联审。二是来自业主层面的阻力,业主意见难以统一。三是加装电梯费用分摊等问题。

  二、建议成立海丰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自然资源、消防、应急、市场监管、财政、住建、供电等部门组成,按法定职责各司其职。成立联合办公室受理居民申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三、拟由县规划部门对县城建成区既有住宅进行全面的摸查,建议由居委会(社区)听取小区业主的诉求,与居民沟通协调,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规划条件增设电梯的老旧小区建立台账,分期推进;住建部门对加装电梯房屋进行安全检测,符合质量安全的房屋,才能安装电梯。拟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部门制定《县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不限于电梯安装方案、费用计取、电梯后期管理等内容,支持将加装电梯的费用列入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支付范畴,报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四、《县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审批通过后,鼓励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简化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通过基层社区指导、协调意向加装电梯小区业主,收集市民意见,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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