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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 2025-09-23 14:05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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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9月23-24日对我县造成严重风雨浪潮影响,防御形势极其严峻。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县三防指挥部决定自9月2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县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全县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9月23日8时起实施停课,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按照指令做好安全防护。 

  三、自9月23日12时起,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四、自9月23日12时起,全县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全县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五、自9月23日15时起,全县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六、自9月23日12时起,全县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 

  七、已抵海人员要按照县三防指挥部指令做好防风避险措施,计划来海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当前,我县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体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灾避险,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留意“五停”终止通知发布,有序实现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海丰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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