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海丰县智越化工贸易有限公司(91441521MABMCNLQ19):
由于你单位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水质稀释剂(烧碱)】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因本机关执法人员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一份(海)应急失信决定〔2026〕1号《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夏雨;联系电话:19925098118
邮政编码:516400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牛黄山行政小区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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