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1-02-24 22:29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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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海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丰县财政局局长   林瑞清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海丰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327万元,为年初预算104,125万元的102.11%,同比增长10.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722万元,同比增长6.66%,非税收入完成31,605万元,同比增长19.92%。加上转移性收入553,95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5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6,4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7,347万元、上年结余22,060万元、调入资金76,86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600万元),收入总计660,284万元(详见表一)。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09,43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后490,096万元的124.35%,同比下降12.3%,加上转移性支出46,006万元(包含上解支出27,614万元和年终结余18,3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41万元,支出总计660,284万元(详见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9,70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后314,069万元的101.8%,同比下降13.58%,主要是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9,5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01万元、上年结余17,012万元以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详见表六)。

  2.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为319,70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314,069万元的101.8%,同比下降13.58%,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实际完成支出243,76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68,257万元,结转下年6,6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5万元(详见表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860万元,占调整预算后9,848万元的100.12%,同比增长194.15%(详见表九)。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860万元,占调整预算后9,848万元的100.12%,同比增长194.15%,其中结转下年使用数为12万元(详见表十)。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因2020年7月份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县区没有执行数据。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03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6,636万元,合计43,6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4,159万元,结转下年9,511万元,合计43,67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表十二)。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汕尾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3,721万元(汕财外〔2021〕13号),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1,178.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22,543万元,2020年实际债务余额为464,327万元,在规定的限额内。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资金143,6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3,6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已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详见表五、表八)。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贸易形势紧张和新冠肺炎疫情的诸多挑战,海丰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主动发挥财政职能,聚焦“三大行动”,大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为全县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挖潜增收,做好“聚财”文章

  我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对财政收入的冲击,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抓好主体保收入。研究收入征管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收入下降的局面,顺利完成年度预算计划,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327万元,同比增长10.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72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1,605万元,非税占比29.72%。二是争取资金促发展。通过认真梳理上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政策并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全年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共440,00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新增债券资金143,6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3,6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8,200万元,进一步壮大县域财力规模。三是统筹资源提收入。加强土地资源统筹规划,全年土地拍卖成交22宗,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123,780万元。四是盘活资金提效用。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共19,047万元,同时根据县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重新安排支出,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服务大局,做好“理财”文章

  作为政府的财政“管家”,财政部门担负着为政府组织财政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职责,我局积极发挥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的作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聚焦中心重点,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顺利落实。一是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支持疫情防控处置、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年投入防疫资金6,624万元,拨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及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专项贴息资金和担保费197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财力支撑。二是保障中心工作落实。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措施,投入50,200万元支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推动基层夯实底板、补齐短板;投入140,300万元支持推进“项目双进会战年”行动,全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和招才引智,落实“1+5+X”工作机制,有效推进“项目双进”大会战;投入839万元支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做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等工作的经费保障。三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全年投入扶贫资金1,533万元,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助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低保兜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全年投入节能环保资金13,541万元,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经费保障,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发挥职能,做好“用财”文章

  我局集中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职能,重点投向有利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的关键领域,我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09,437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我县防疫、教育、民生、社保、创文、农业等工作的开展,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1)全年投入教育资金163,823万元,同比增长11.24%,充分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全年投入23,486万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投入3,776万元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投入2,455万元保障医疗救助补助,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3)全年投入各村、社区创文工作经费4,916万元;投入城镇垃圾收集运转处理经费6,000万元;拨付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2,700万元,全面助推我县文明创建工作。(4)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农林水支出完成83,816万元,扶持我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建设。(5)全年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传媒等资金14,902万元,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产业,为实现我县新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四)以管促效,做好“管财”文章

  我局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在疫情影响、大规模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压减支出的政策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腾出资金支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民生项目实施,切实用政府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的“好日子”。二是抓好支出进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落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特别是对中央直达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控,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多种手段,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推进项目实施和加快支出进度,提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大对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四是规范投资评审。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核流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便利化,落实预审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 建设海丰县投资评审系统,争取实现“互联网+投资评审”办公,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开展清产核资。为盘活资产优化配置,摸清我县国有、集体企业“家底”,经县政府批准,开展全县国有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对全县51家国有企业及37家县集体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并编制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已向县政府专题汇报,资产账面总额为55.28亿元,负债总额27.12亿元,所有者权益28.16亿元。同时,2020年8月起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力整合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深化改革,做好“财政”文章

  按照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财政预算“放管服”,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出台《海丰县财政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海丰县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做实做细财政资金项目库,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推进乡镇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响应机构改革号召,牵头划分县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稳妥推进乡镇账户、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政票据、工程审核管理工作,明确乡镇债权债务划分,完善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海丰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海财〔2020〕78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绩效管理业务有人管、接得住、落实好。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标准,落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集中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机制等改革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线海丰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五是切实推进县属国企改革。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组织多次实地调研,专题学习国企党建制度,召开国企工作座谈会;全年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3,974人,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导修订国企公司章程,推进党建引领工作,促成县属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

  (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是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税源少缺口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总体财力薄弱,财税收入增长乏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上级各项部署等方面的支出需求旺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二是财源结构不合理,收入增长亮点不多。我县缺乏龙头企业支撑,尚未形成财源“气候”。缺乏重点投资项目对经济形成强有力的拉动,缺乏上规模的纳税大户,消费增长后劲不足,商贸流通企业小、散、弱状况突出,消费需求难以带动服务行业税收快速增长。三是管理缺乏精细化,管理水平需提升。注重从整体上把握资金,对于资金交付、后续效果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下来,我县财政系统全体将积极探索,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培育经济增长点、提高管理水平、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克服困难,助推海丰发展。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草案

  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117,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6,327万元增加11,164万元,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82,568万元,非税收入34,92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 536,13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5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3,1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9,081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深汕特别合作区)4,8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392万元、调入资金243,018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42,68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332万元)],总财力合计为653,630万元。其中属县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为497,971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支出指标137,267万元(详见表十三、表十四、表十五)。

  (二)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草案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县总财力653,630万元拟作如下安排(详见表十五、表十六、表十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9,189万元增加59,598万元,增长100.69%,主要是预留2020年在职绩效奖励资金和离退休人员慰问金50,000万元。

  2.国防支出1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2万元减少39万元,下降24.07%。

  3.公共安全支出25,6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522万元增加2,177万元,增长9.26%。

  4.教育支出183,4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5,146万元增加58,290万元,增长46.58%。

  5.科学技术支出14,5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44万元增加11,975万元,增长470.72%,主要是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及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10,60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617万元增加123万元,增长1.6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4,182万元增加16,661万元,增长15.99%,主要是增加机关养老保险基金10,752万元、补缴职业年金7,26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36,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996万元增加1,097万元,增长3.13%。

  9.节能环保支出3,7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17万元减少3,502万元,下降48.52%,主要是减少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11,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047万元增加3,215万元,增长39.95%,主要是增加项目预留资金。

  11.农林水支出54,9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280万元减少17,307万元,下降23.94%,主要是减少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

  12.交通运输支出8,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895万元增加2,667万元,增长45.24%,主要是增加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29万元减少1,229万元,下降45.03%。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939万元减少394万元,下降6.63%。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203万元减少1,531万元,下降36.43%,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

  17.预备费6,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长20%,用于年初无法列入预算,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应急性的支出。

  18.其他支出2,0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131万元减少29,067万元,下降93.37%,主要是预留2020年在职绩效奖励资金和离退休人员慰问金50,000万元转列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19.债务付息支出1,6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01万元增加240万元,增长17.13%,主要是用于付还省财政厅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的利息支出。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是用于今年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发行费用。

  21.上解支出17,5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729万元减少166万元,下降0.94%。

  22.债务还本支出10,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841万元增加5,935万元,增长122.6%,主要是归还省财政厅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的本金支出。

  23.上年结余18,392万元按规定列入年初预算。

  (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草案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377,071万元(详见表十九、表二十、表二十一),具体项目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拟安排350,659万元,包括土地出让价款、地价差、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等。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拟安排500万元,从土地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收入。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拟安排500万元,从土地价款中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收入。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拟安排15,000万元,为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配套费收入。

  5.污水处理费收入拟安排2,000万元。

  6.彩票公益金收入拟安排1,720万元,从彩票公益金销售额中计提的收入,其中福利彩票1,100万元、体育彩票6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0万元。

  7.上年结余6,692万元按规定列入年初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拟相应安排支出377,071万元(详见表二十二、表二十三),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拟安排67,910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拟安排500万元,用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拟安排5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拟安排15,000万元。

  5.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拟安排2,000万元。

  6.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拟安排1,720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120万元(包含省提前下达专项资金2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600万元。

  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本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0,063万元,用于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的还本支出26,300万元、付息支出13,663万元、发行费用100万元。

  8.调出资金242,686万元,调入一般预算作调入资金使用,用于平衡一般预算的收支缺口。

  9.上年结余支出6,692万元,按规定列入年初预算。

  (四)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1.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16,642万元,主要是县金叶公司的利润分成款1,300万元,县供水总公司利润款300万元,资产联合托管公司租金收入3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万元(详见表二十四)。

  2.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应安排16,642万元,一是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7,242万元,主要是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092万元、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5,000万元、金叶公司经营发展支出420万元、县联合资产托管有限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30万元、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500万元;二是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5,000万元;三是安排“僵尸”企业改制出清经费4,068万元;四是将结余332万元调入一般预算作调入资金使用,用于平衡一般预算的收支缺口(详见表二十五)。

  (五)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草案

  由于汕尾市实行社保基金市级统筹,根据《预算法》,按社会保险管理局提供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数据,编制了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50,039万元,相应支出安排50,039万元,收支平衡(详见表二十六)。

  (六)2021年海丰县“三保”预算编制方案

  按照省“三保”预算编制口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2021年“三保”预算支出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保工资”编制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的编制口径、标准进行测算,“保工资”需175,731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62,069万元、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768万元、离休人员经费605万元、地方津补贴9,947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49,359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49,764万元、机关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312万元、乡镇工作补贴917万元、差额拨款单位财政补助职业年金351万元、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1,639万元(详见表二十七)。

  2.“保运转”编制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的编制口径、标准进行测算,“保运转”需22,973万元,其中行政部门按人年均17,600元计算需3,244万元、公检法部门按人年均50,000元计算需3,175万元,其他部门按人年均14,080元计算需16,554万元(详见表二十七)。

  3.“保基本民生”编制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的口径、标准进行测算,“保基本民生”需175,696万元,其中农业支出1,685万元、教育经费支出27,822万元、文化支出26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5,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20万元、村级支出11,600万元、其他基本民生支出49,500万元(详见表二十八)。

  四、2021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坚持招财生财,做好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齐心协力抓好收入。抓好收入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我局将加强与税务局的联系,针对税收完成情况,及时给予配合和协调;同时理顺各协税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户外广告、河沙拍卖等政府性资源的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2021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491万元。二是组织国有土地出让。制定明确、切实有效的方案,选择有价值的土地对外公开拍卖,缓解我县资金调度困难局面。力争2021年完成土地拍卖收入目标350,000万元。三是申报项目争取资金。依托海陆丰革命老区丰富的红色元素,积极协助县政府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特别是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全年力争取得200,000万元,支持我县的各项建设。四是想方设法统筹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将沉淀在预算单位没有使用的财政资金回收县级财政,统筹用于全县急需支出;合理利用国有资产,通过清产核资盘活优质国有资产资源,确保资产合理处置和有效使用,增加财政收入。

  (二)坚持统筹兼顾,打好算准财政“算盘”

  一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力兜住“三保”底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除人员经费和县委、县政府已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年中再压减一定数量的非刚性项目支出,部门项目经费原则上按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腾出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二要坚决保障民生需要。集中财力办实事,重点保障省市县“十大民生实事”、底线民生、教育、三农、社保、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三要兼顾重点工作经费投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创文创卫、消防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经费,大力支持交通大会战项目、创森创园、创国卫、应急防灾、招商引资等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大海城”核心圈的发展。

  (三)坚持稳健施策,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要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宣传学习和加强落实新《预算法》,加强组织收入,科学安排预算财力和编制预算支出,逐步细化项目编制,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二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的管理,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的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三要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结合新《预算法》,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大对重点项目、十大民生实事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力度,实现从“绩效评价”到“绩效管理”的转变。四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成立县投控公司,支持国企改革,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企结构优化,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四)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完善财政体制

  一要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汇总分类整理近两年清理的国有资产,统筹规划,制定科学的方案,高效盘活国有资产。二要完善工程审核管理制度。启用海丰县投资评审协同系统,参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修订工程审核对外、对内管理办法。三要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转变观念,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县预算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四要支持民生保障改革。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县域医疗资金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收付及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医疗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比重。五是推进乡镇体制改革。2021年要继续充分调动乡镇一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乡镇公共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继续探索改革业务。

  (五)坚持队伍建设,融合增强党建联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一是立足党建,持续加强廉政教育。我们将积极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强化组织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返乡走亲”“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村委党组织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公正公开,重视意识形态教育。依法依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建立完备的监督反馈机制;关心干部生活,留心群众反映,真实掌握干部情况。三是众志成城,继续共抗疫情。虽然我县的防疫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效,但我们仍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的严肃斗争中,必须把坚持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和财政保障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各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海丰的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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