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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城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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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城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城东镇安东村委区域 |
环评机构: |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地面积为950m2,建筑面积为520m2,主要建筑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车回转场及环卫休息室。项目配备1套智能微雾控制设备、2台垃圾压缩机、3勾臂车、3垃圾集装箱,同时配备垃圾转运车10辆,总转运规模达73t/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 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扰民事件。 (2)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中有关要求设置中转站。 (3)项目产生的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应经沉淀及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垃圾转运站恶臭、废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配套除尘除臭设施定期对垃圾转运站喷雾、喷淋及消毒及采取加强周边绿化措施降低恶臭影响。 (5)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排放噪声。 (6)生活垃圾经压缩后送往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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