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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首期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首期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首期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盛泰黄金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梅陇镇银液村大钳西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00000 m2,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3万元),拟建设21栋5层厂房(总建筑面积150450 m2),以及建设道路、绿化、停车等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充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作业、对运输车辆装载采用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 (4)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充分用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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