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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年产青李干、芒果干、木瓜干、黄桃干、草莓干共3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 2017-10-13 15:36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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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年产青李干、芒果干、木瓜干、黄桃干、草莓干共300吨;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电 话:0660-6686994
传 真:0660-6816311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64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年产青李干、芒果干、木瓜干、黄桃干、草莓干共300吨)
    建设地点:海丰县城东镇县十一万伏变电站北侧
    建设单位: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海丰县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年产青李干、芒果干、木瓜干、黄桃干、草莓干共300吨)位于海丰县城东镇县十一万伏变电站北侧,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3%;项目主要以生产凉果为主,年产青李干、芒果干、木瓜干、黄桃干、草莓干共300吨。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过程中水果、器具、场地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金园工业区市政管网。
    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产生的废气;业主建设了锅炉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喷淋除尘,碱液脱硫工艺,设计风量为12000m3/h,锅炉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米的烟囱排放。
    噪声:主要为进出车辆和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业主已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配备防震等环保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果皮果核、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业主对生活垃圾、果皮果核、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已设置专门的堆放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海丰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海验监表字〔2017〕第19号)表明: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废气:锅炉废气经处理后SO2、NOX、烟尘及林格曼黑度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0)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B区燃气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其中:东、北面达到3类;南、西面达到4类)。
    固体废物:业主对生活垃圾、果皮果核、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已设置专门的堆放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海丰正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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