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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木质纤维块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广东东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木质纤维块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东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木质纤维块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东和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可塘镇城格山路口对面广汕公路边 |
环评机构: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25000 m2,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主要是在原木质纤维生产过程中新增1台离心机、1套蒸发器、1套干燥机、6台压块机、一台20吨燃煤锅炉、1套打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8万吨木质纤维块的生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45米高烟囱引向高空达标排放。 (2)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搓丝漂白废水、挤压疏解废水经蒸发分离后清水回用,不外排。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屏障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锅炉炉渣外卖给其他单位进行利用;食堂产生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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