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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陂新区三十米路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 2017-11-24 15:23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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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小路陂新区三十米路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小路陂新区三十米路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建设地点: 小路陂西南新区
环评机构: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小路陂新区三十米路等市政配套工程位于海丰规划的西南片新区,项目道路起点为G342国道旁,终点至小路陂刘(通向联安镇),全长约420米,规划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包括:整改修建混凝土道路420米,安装混凝土管道700米,排水沟清淤700米,修建排洪沟挡土墙390米,排水箱涵300米,以及排水排污、照明、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定期对施工路面进行清扫,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对运输车辆装载采用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以及合理布设施工器械的位置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
(3)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河渠等敏感点。
(4)道路清理拆方弃渣及清淤挖土方及时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道路施工过程中,根据路面实行分道施工,并设置警示牌、组织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6)施工结束后,应及做好施工临时占地、弃渣场的平整、防护、绿化及生态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7)加强项目常的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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