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粤路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拌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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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县粤路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拌和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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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海丰县粤路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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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海丰县可塘镇长桥村委会金钱埔与洪官塘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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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西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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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食堂、地磅房、机械设备停放库、机修车间、变配电室、配件库、石料加工区、粒石料堆放区、片石料堆放区、矿粉堆放区、砂堆放区、搅拌机组基础、沥青储罐基础、停车坪等。项目主要通过外购石料、沥青、矿粉等原料,进行加工生产沥青混凝土,年生产沥青混凝土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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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充分用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原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硬化原料棚地面、定期洒水措施进行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沥青烟气通过由集气罩收集后进行除尘、净化等方式进行处理。
(4)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及废砂石外售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废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用屏障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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