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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嘉强首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8-01-08 16:55
  • 来源: 县环保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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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梅陇嘉强首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8日至201811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梅陇嘉强首饰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梅陇嘉强首饰厂

建设地点:

海丰县梅陇镇梅北珠宝城工业区四路东四栋

环评机构: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目租用位于海丰县梅陇镇梅北珠宝城工业区四路东四栋的16建筑作为生产场地,占地面积867.5平方米,建筑面积4687.5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项目设有倒模车间、抛光车间、压线冲压车间、打砂车间、办公室、仓库等,项目主要从事银首饰的生产,年产银项链300公斤、银手链300公斤、银戒指400公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种蜡、倒模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和水喷淋加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向高空排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辖区污水管道;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5)运营产生的废石膏交由专业废物回收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堆放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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