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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彩虹轩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8-01-19 15:20
  • 来源: 县环保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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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汕尾市彩虹轩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19日至201812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彩虹轩食品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彩虹轩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附城镇鲤鱼山地段(原雅达服装厂)

环评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960m2,使用原雅达服装厂的厂房(建筑面积4372.29m2),同时新建一栋职工宿舍楼,新建面积720m2,总投资约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各式面包、蛋糕等中西糕点生产及销售,年产量约67.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通过拟建一体化气浮装置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烘烤过程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油烟废气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废弃的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合格品和下角料收集后作用动物饲料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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