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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2018-01-19 15:21
  • 来源: 县环保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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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19日至201812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

建设地点:

海丰县梅陇镇广汕公路北侧天星湖地段

环评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购入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为26130m2,总建筑面积为23840m2,拟设分拣车间、破碎车间、造粒车间、废旧塑料碎片分离色选车间、注塑吹瓶车间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临时堆场、装卸场等储运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保卫室等辅助用房,应急池、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拟设置废旧塑料破碎清洗生产流水线10条、废边角料(包含不合格品)破碎生产流水线1条、废旧薄膜和编织袋破碎清洗生产流水线1条、废旧电线破碎生产流水线1条、废旧塑料碎片种类和颜色分离流水线1条、造粒生产线10条、注塑生产线20条、吹瓶生产线20条。劳动定员约60人,生产制度实行一班8小时,每天1班,年工作300日。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废薄膜、废编织袋、废旧电线、废铝等8500t,然后经过分拣、破碎、清洗、造粒等工序,年产再生塑料粒6365t、硅胶8 t、碎铜800t、碎铝600t、铁碎400t,其中,4000t/a再生塑料粒、8 t硅胶、800t碎铜、600t碎铝、400t铁碎作为产品外售,余下2365t/a再生塑料粒用作项目自身塑料制品原材料。结合新购的塑料粒,预计年产塑料制品4278t。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破碎清洗废水经隔渣沉淀池预处理,员工办公、住宿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之后与造粒生产线冷却废水、喷淋装置除尘废水、水摇床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和水喷淋除尘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引至天面高空排放;造粒、注塑、吹瓶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装置”净化后经排气20米排气筒引至天面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废弃的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回用于挤出造粒工序;废过滤网片等危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食堂产生的废油脂交由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采用发放调查表格、现场张贴公告与网站信息公布的形式。项目公众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80份,回收问卷78份,回收率为97.5%,有效率为100%61.5%接受调查的人员支持本项目的建设,38.5%接受调查的人员持无所谓态度,无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发放单位调查问卷1份,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100%100%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在现场张贴公告与网站信息公布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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