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创绿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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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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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创绿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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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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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创绿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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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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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东镇东园村委会(尖山岭)金园片三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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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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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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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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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用位于海丰县城东镇东园村委会(尖山岭)金园片三环路金庄电器实业(海丰)有限公司的一部分用地为经营场地,占地12556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拟建设2栋1层铁皮棚作为大车检测车间和小车检测车间及办公场所,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项目主要经营经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设计检测能力为年检测车辆7000辆(其中货车约1500辆,客车500辆、小车5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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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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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间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充分用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规范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县城污水管网。
(3)汽车检测过程产生的尾气通过加强检测车间通风换气措施进行处理。
(4)合理布局噪声源,汽车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5)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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