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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 2018-03-20 11:01
  • 来源: 县委巡察办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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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3月19日起,县委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对陶河镇党委、可塘镇党委、平东镇党委以及陶河镇下边村、桐埔村、步雅村、霞西村四个省定贫困村,可塘镇仓前村、可新村、罗北村、罗山村四个省定贫困村,平东镇大塘村、新平村两个省定贫困村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切实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实现我县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盯紧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个方面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情况,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腐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反映领导干部、镇直机关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巡察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组  别

被巡察单位

举报电话

同时接收短信

电子信箱

邮政信箱

第一巡察组

陶河镇党委

18023199055

18023199055@163.com

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第一巡察组

第二巡察组

可塘镇仓前村、可新村、罗北村、罗山村

18023199522

18023199522@163.com

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第二巡察组

第三巡察组

可塘镇党委

18023199133

18023199133@163.com

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第三巡察组

第四巡察组

平东镇党委

18023199366

18023199366@163.com

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第四巡察组

第五巡察组

平东镇大塘村、新平村

18023194241

18023194241@163.com

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第五巡察组

第六巡察组

陶河镇下边村、桐埔村、步雅村、霞西村

18023174651

18023174651@163.com

海丰县1960号信箱转第六巡察组

中共海丰县委巡察办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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