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相对贫困户认定标准,经入户认定,镇、村两级公示无异议,我县有173户728人符合贫困户标准,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确定我县173户728人为精准扶贫增补对象。现予公告(名单附后)。
附件:相对贫困户增补名单
海丰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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