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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16-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公告
海丰县2016-2018年精准扶贫到位资金总计41698.197万元,根据《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文)和《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农[2018]65号文)的精神,结合省、市扶贫工作部署,以及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报县政府同意,我县精准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贫困户“以奖代补”等12个方面的扶贫项目。现予公告。
海丰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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