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确定海丰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 2021-07-29 16:57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经县政府十五届9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海丰县金融工作局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