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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办事窗口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和海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下,为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公安机关,我局立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职能,把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海丰县公安局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u/2818078852)以及海丰电视台、海丰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通过信息公开,公布单位概况、职能、领导职务、分工等相关内容。形成治安、交警、刑警、消防、110报警台、派出所和窗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外公开的格局,通过实行公示制度,向民警和职工公示干部任免、立功受奖情况,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新型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消防等管理措施。
(二)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公安局域网和新浪微博发布,2013年共发微博53条;二是通过会议、文件、通知公告、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海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办理服务事项目录》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收到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规范。因公安工作涉及面广,在公开的内容上比较难以把握,导致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未能及时公开。
四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由于公安总分工作涉密,因而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宽。
(二)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落实机构和人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3、加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行网上公安局、QQ警务室、公安微博等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力求通过网络新型媒体,及时为群众公开重大事项、发布警情动态、提供网上咨询、开展答疑解惑,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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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下,为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公安机关,我局立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职能,把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海丰县公安局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u/2818078852)以及海丰电视台、海丰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通过信息公开,公布单位概况、职能、领导职务、分工等相关内容。形成治安、交警、刑警、消防、110报警台、派出所和窗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外公开的格局,通过实行公示制度,向民警和职工公示干部任免、立功受奖情况,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新型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消防等管理措施。
(二)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公安局域网和新浪微博发布,2013年共发微博53条;二是通过会议、文件、通知公告、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海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办理服务事项目录》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收到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规范。因公安工作涉及面广,在公开的内容上比较难以把握,导致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未能及时公开。
四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由于公安总分工作涉密,因而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宽。
(二)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落实机构和人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3、加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行网上公安局、QQ警务室、公安微博等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力求通过网络新型媒体,及时为群众公开重大事项、发布警情动态、提供网上咨询、开展答疑解惑,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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