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的一年里,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队伍不断加强壮大,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2011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统计作为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统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全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内容。通过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社会经济数据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统计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两《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统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两《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两《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统计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几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主动公开我(单位)各项业务动态;二是通过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及时通报本局业务动态;三是通过《统计月报》《内部信息》《统计分析》等通报我县经济运行情况;四是通过我局办公室,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
一年来,我们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6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2条,行政职权类信息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机构职能信息3条,经济数据信息20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统计信息的申请。
四、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进行过统计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统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人员少,办公条件不够完善,下一步要增加统计信息工作人员,配置电脑等专用办公设备。
(三)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一步将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进行集中培训。
(四)公众了解统计信息主要还是通过宣传资料、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咨询,下一步要加大力度组建本局网站,加强网络方面的建设,鼓励村(居)民多通过网络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使村(居)民了解统计信息的渠道多样化。
海丰县统计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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