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我局按照上级及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海丰县环境保护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局同意,现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局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了信息公开领导及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使我局信息公开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规范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落实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对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部署、认真落实,对涉及法定时间内要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及时公开,保证公开时效性及合法性,保证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突出抓好群众密切关注的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能力建设设备采购等事关民生福祉领域的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的依法落实,促进政务信息有序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政务信息领导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能按《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海丰党政信息网、海丰日报、海丰电视台、局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局政务信息。
(一)海丰党政信息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15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信息10条。
(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海丰报、海丰广播电视台、海丰县党政信息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环境整治等情况。
(三)局政务公开栏。2013年主要在公开栏上公开的有: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及局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申请。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不足。由于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学习不够充分理解不透彻,一些概念弄不通理解模糊,理论业务水平不深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在上级部门监督下,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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