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陶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严格依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加强督导调度。通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镇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落实了责任。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对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县党政信息网、镇自身的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镇信息,公众可通过上网查询到我镇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年没有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予以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全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二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淡漠,不愿意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抓重点促深化。按照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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