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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5年,海丰县工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海丰县工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工作要求,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推进公开载体建设,有序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巩固领导基础,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巩固、完善领导机构建设,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细划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完善机制建设,做到依规公示。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更新完善,从严抓好制度落实,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法必依。
3、明确公开重点,主动抓好落实。组织精干力量详细研读有关政策要求和文件,掌握信息公开内涵,明确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权责目录清单、网上服务事项、预结算报告等信息为重点,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公开形式和途径,对属主动公开的及时做好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进行公开。
4、推进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红盾信息网平台作用,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政务宣传,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准确向服务对象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2015年,我局通过本级红盾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383条(其中要闻信息171条,图片新闻信息212条),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121条,在省、市、县各级报纸刊物发布信息26条,在南方网、党政信息网等网站发布信息24条,发布政策法规信息53条,在海丰广播电视台播放工商相关新闻29条次。
(二)一般性程序案件公示信息。2015年全县工商系统共公示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信息98条。
(三)行政审批调整信息公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并公示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两个目录”,在2014年调整基础上再次将前置审批事项缩减至9项;同时,按照县编办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海丰县工商局权责目录清单》,依法依规进行公示,保证权责明晰、公开透明。
(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3年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20689份,公示2014年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25386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各类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公开信息申请684份,成功受理684份,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其中受理公检法等事业单位公开申请86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查调、打印、邮寄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我局没有收到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听证、行政复议等申请,没有针对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和上级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基层工商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平常不注重数据的收集和统计,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认识掌握不到位,哪些应该主动公开,哪些需要依申请公开,如何公开等具体工作措施认识模糊。
下来,我局将着眼全局工作,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掌握。二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高网上咨询、申请受理、办事的能力。四是加强对各级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概述
海丰县工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工作要求,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推进公开载体建设,有序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巩固领导基础,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巩固、完善领导机构建设,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细划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完善机制建设,做到依规公示。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更新完善,从严抓好制度落实,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法必依。
3、明确公开重点,主动抓好落实。组织精干力量详细研读有关政策要求和文件,掌握信息公开内涵,明确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权责目录清单、网上服务事项、预结算报告等信息为重点,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公开形式和途径,对属主动公开的及时做好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进行公开。
4、推进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红盾信息网平台作用,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政务宣传,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准确向服务对象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2015年,我局通过本级红盾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383条(其中要闻信息171条,图片新闻信息212条),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121条,在省、市、县各级报纸刊物发布信息26条,在南方网、党政信息网等网站发布信息24条,发布政策法规信息53条,在海丰广播电视台播放工商相关新闻29条次。
(二)一般性程序案件公示信息。2015年全县工商系统共公示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信息98条。
(三)行政审批调整信息公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并公示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两个目录”,在2014年调整基础上再次将前置审批事项缩减至9项;同时,按照县编办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海丰县工商局权责目录清单》,依法依规进行公示,保证权责明晰、公开透明。
(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3年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20689份,公示2014年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25386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各类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公开信息申请684份,成功受理684份,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其中受理公检法等事业单位公开申请86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查调、打印、邮寄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我局没有收到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听证、行政复议等申请,没有针对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和上级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基层工商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平常不注重数据的收集和统计,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认识掌握不到位,哪些应该主动公开,哪些需要依申请公开,如何公开等具体工作措施认识模糊。
下来,我局将着眼全局工作,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掌握。二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高网上咨询、申请受理、办事的能力。四是加强对各级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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