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海丰县省级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使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报“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项目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92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海财农〔2023〕18号)的文件要求,给予相关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现将2023年度海丰县省级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的审核结果(线下审核部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12-12起至止2023-12-20,共9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电话: 汕尾农业农村局0660-3289988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0660-6622368
附件:1.2023年度汕尾市海丰县省级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公示名单 (线下).xlsx
2.汕尾市海丰县省级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船员信息公示名单 (线下).xlsx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支持
当前位置:
2023-12-12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