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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86K/2025-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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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5  浏览次数:-

  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25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1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海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作为我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海丰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如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能围绕我县年度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示范推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遴选条件

  (一)基地所属单位应属于独立法人,有海丰县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农技推广服务或科研推广服务相关服务资质;

  (二)基地拥有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10年以上;

  (三)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举办观摩、培训等活动;

  (四)基地示范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年度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示范推广;

  (五)愿意承担示范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示范基地各项政策规定。

  (六)具备专职技术员,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整理完善工作台账,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技术档案。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示范任务的基地,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的生产管理制度;

  3.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地现场照片;

  5.申报单位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技术对接佐证材料(相关协议);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打分,择优遴选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申报单位为项目承担主体。

  (三)公开公示。遴选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海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3日。

  五、其他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海丰县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2.关于发布2025年海丰县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

  (联系人:钟一帆 ,  联系电话:0660-6626054。)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1.附件1:海丰县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

2.附件2:关于发布2025年海丰县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