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方案》的建设实施程序安排,结合《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25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加强我县就业驿站建设,推动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家单位负责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项目建设运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在本县范围内择优选取1家建设运营单位负责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服务期限:3年。
三、遴选原则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申报单位资质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1家建设运营单位,如报名参加单位只有1家,则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入选为建设运营单位。
四、项目预算金额
就业驿站扶持建设资金不高于壹拾万元(¥100000.00),项目资金可用于场地修缮、设备购置、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以及购买相关服务等方面。
五、遴选要求
(一)依法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组织或经人社部门核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在我县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两年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有相对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可利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场地可使用时间不少于3年,具备日常办公及网络运营条件。
(四)有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3人以上,劳动者纳入实名制管理,登记在册。
六、服务功能
申报建设运营就业驿站的单位具备并提供以下5项服务:
(一)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个性化就业服务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形成就业服务档案不少于150人次/年,且逐年递增10%。
(二)采集就业岗位。收集周边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等用工单位的岗位信息,鼓励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采集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年,且逐年递增10%。
(三)开展供需匹配。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上门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测评,为求职者提供更多服务。进行人岗匹配不少于150人次/年,其中匹配成功不少于80人次/年,且逐年递增10%。
(四)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驿站直接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开展培训指导不少于6场/年,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年。
(五)开展就业援助。定期开展调查排摸,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补贴应发尽发。对重点人群提供就业援助不少于30人次/年,且逐年递增10%。
七、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址∶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中心综合股(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
(四)报名联系人:叶俊芝,联系电话:0660-6622228。
(五)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在海丰县内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单位服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申报站点图片、宽带测速证明;
4.《申报单位人员花名册》(附件2);
5.《承诺函》(附件3);
6.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4)。
八、遴选流程
(一)遴选评审小组评审
1.评审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表》逐条对每家申报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参选单位全部满足《资格审查表》所列的各项要求为资格审查合格。
2.评审小组各成员根据《公开遴选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综合评分表》(附件4)并结合参选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进行独立打分,将每一个评审组成员的评分汇总,取其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为申报单位的综合得分。
3.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初定为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
(二)现场核查
评审小组对初定遴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与申报材料相符则最终确定为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
(三)公示
对最终确定为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的申报单位,由县人社局形成遴选结果公告在海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签订合作协议。
九、其他事项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统一采用A4纸规格排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以文件密封袋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申报表.docx
4.公开遴选2024年海丰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单位综合评分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