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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第一批50平方公里以下17条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的公告
  • 2023-01-28 15:25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海丰县第一批50平方公里以下17条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经现场踏勘、测绘及充分论证、分析,划定高沙水、西坑水等17条河流共计100.65km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流清单见表1,划定成果详见附件。

   表1海丰县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河流清单

序号

河流名称

起止点

长度(km)

  1

  东坑河

  谷塘村,公平水库

  3.88

  2

  东塘河

  东塘村,公平水库

  6.70

  3

  高沙水

  高北村,吊贡水汇合口

  16.20

  4

  公平河

  彭厝,创世纪服饰有限公司

  4.94

  5

  谷刀河

  嶂下,公平水库

  2.89

  6

  关赤排洪

  后港,横河

  5.33

  7

  官陂塘河

  新坑上游约 200m,官陂塘下游约 100m

  0.81

  8

  红花地水库灌溉干渠

  吊贡水汇合处,哑仔岭

  9.74

  9

  黄江支汉

  磁窑南侧,巷口南侧

  2.59

  10

  陆安河(干流)

  南丰窝,黄羌林场

  5.05

  11

  陆安河(支流)

  江西坪,黄羌林场

  2.20

  12

  罗輋河

  石子背崠,黄江

  5.88

  13

  十字岗河

  朝面山水库,九治角

  7.11

  14

  水龙河

  华照楼,公平水库

  2.79

  15

  台东排洪

  竹仔坑水库坝下,黄江汇合处

  6.71

  16

  西坑水

  联和村,大园里

  11.18

  17

  银坑水

  陆丰硫铁矿,湖洋尾

  6.65

  合计


  100.65

   二、管理要求

   禁止违法占用河道临水控制线之间的行洪通道。因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当按照权属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海丰县第一批50平方公里以下17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pdf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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