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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丰县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25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134号)的文件要求,为完善特聘农技员的管理及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特聘农技员履行服务协议工作管理评价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将《海丰县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办法》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660-6626054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
附件:海丰县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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