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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海丰县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海丰县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海丰县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0日至2月28日(7个工作日)期间书面向我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注明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房地产管理股)
邮政编码:516400
联系电话:0660-6623351
附件:20250220海丰县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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