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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0号)、《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遴选资料进行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质询,形成如下意见:
拟入选海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如下: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海丰县美之林种养专业合作社、海丰县农之最种养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7月17日。
联系人:李雯欣 联系电话:0660-6850916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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