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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 县交警部门查获酒驾11宗
  • 2022-04-07 19:46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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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假期,县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查获酒驾11宗。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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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中,县公安交警大队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以餐饮娱乐场所、城乡接合部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为整治重点,对过往车辆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切实提高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最大限度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交警部门同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耐心劝导市民群众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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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清明假期,县公安交警大队共查扣二、三轮摩托车12辆,纠正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1004宗,查处酒驾11宗(其中涉醉1宗),超载5宗,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4宗,未年检车辆1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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