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126号)工作要求,现组织2024年度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如下:
1.2024年度海丰县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2.2024年度海丰县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
3.2024年度海丰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项目;
4.2024年度海丰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申报指南。
二、项目扶持数量及经费
项目经评审后择优列入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对象,项目扶持资金具体以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资金为准。
三、项目实施期限
所有项目任务原则上需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汕尾市辖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机构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四)申报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先通过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http://www.gdhf.gov.cn/scjdglj/官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项目申报书,将相关材料填写完毕签章。
(二)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17:00 时,逾期将不受理。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彭武涛,联系电话:0660-6691192电子邮箱:375732031@qq.com,地址: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云峰路1号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附件:1.2024年度海丰县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4年度海丰县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24年度海丰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