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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2025-11-05 16:15
  •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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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制定《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环节,对于激活农村要素市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仍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规则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创新和规范管理予以解决。

  (二)制定《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可行性。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政策措施,为本文件的制定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海丰县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制定本办法的实践基础。此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也日益成熟,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文件起草依据

  本文件的起草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海丰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三、起草过程

  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于2024年5月着手开展文稿拟写工作,于2024年5月30日起草了《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发函至各镇人民政府(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于2024年8月16日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征求反馈情况多次讨论形成《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于2024年9月12日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根据协调情况形成《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于2024年9月13日送本级政策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初审,于2024年9月30日经局党组会议协调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海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六章,加附则,共四十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交易原则、交易品种、交易条件等基本规定。共七条。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及交易服务机构:规定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责,以及镇(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共三条。

  第三章 交易服务范围: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的服务范围,包括县、镇级交易平台的组织交易项目和平台外交易的事项。共四条。

  第四章 交易方式:确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主要方式,并对公开竞价交易、公开协商交易、续约交易、小额简易交易、工程项目等交易方式进行释义。共五条。

  第五章 交易程序:说明各种交易方式的具体程序,包括民主表决、交易申请、审核发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签订合同等流程。共十条。

  第六章 交易监管:强调了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监管措施,包括信用记录、信用警示制度、异议处理、争议解决等。共九条。

  附则 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时间和有效期,以及废止原有的《海丰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以“海府办〔2021〕1号”印发)。共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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