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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丰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2022-01-14 19:01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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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县委“三大行动”之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和《海丰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县“创无办”对县直各相关部门报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梳理审核论证,拟将第二批602个证明材料予以公布,形成了《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丰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的通知》(下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公布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背景

  针对我县目前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尚存在提交证明材料的情况,为最大限度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优化营商环境,按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县司法局牵头实施“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完成了第一批取消事项1666个,为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因而公布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二、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及《通知》的主要内容

  县本级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602个,其中替代取消证明材料540个,直接取消证明材料62个,部分证明材料不止一种替代取消方式,详见附表。

  《通知》要求,一是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修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和相关文本;二是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要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明确告知内容、承诺内容、法律责任等申请人应知晓的事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要加大电子证照应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提供好技术支撑,各有关业务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四是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证明免交、证照免带”目标要求,推进“减证便民”;五是要提高办事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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